南阳新野一老板非法集资8千万,上百人受骗
南阳新野一老板非法集资8千万,上百人受骗
新野县翠华包装公司集资诈骗案专案组关于新野县翠华包装公司集资诈骗案处置进展情况的通告
新野县翠华包装公司集资诈骗案,于2018年2月1日由新野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18年12月28日新野县人民法院做出(2018)豫1329刑初63号判决书。
判决主要内容如下:一、被告人陈翠华犯集资诈骗罪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35万元。二、责令被告人陈翠华退赔田某、雷某、张志某等235户87347820元。三、责令被告人陈翠华支付赵进某等66人劳动报酬481652元,四、其他犯罪嫌疑人,另案处理。
新野县翠华包装公司集资骗案专案组(代章)2019年1月30日
温馨提醒:
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被告人将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对被集资人来说挽回经济损失的可能性较小,许多非法集资案件的集资款在案发前就被被告人挥霍殆尽或偿还他人,到司法执行时可供分配的财产寥寥无几。希望广大群众远离非法集资,不要盲目投资或者借款。
来源:活力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