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收不到租金又要不回房子,“美丽屋”为啥如此不美丽?
房东收不到租金又要不回房子,“美丽屋”为啥如此不美丽?
半岛全媒体记者 孙桂东
“5个月的租金没收到,去要房子对方也不给”。6月6日,市民王女士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反映,她通过美丽屋出租了一套房子,当时说每个月租金2700元,但是从去年12月份开始,一直没收到租金。找到对方,被告知资金困难,所以延期了。但是,她想要回房子重新出租,对方却一再拖延推诿,王女士陷入了两难境地。
反映:
5个月租金没给
房子也收不回
王女士说,她在徐州路有一处59平方米左右的房屋,一直都是出租的。此前,她都是通过其他中介出租,但每次更换租客,感觉有点麻烦。2019年,在一个房屋中介的介绍下,她跟一家叫做“美丽屋”的房屋管理公司签订了6年合同。
根据合同的约定,王女士的房屋由美丽屋来统一管理出租,租金每个月2700元。但是,前六个月的租金是不给的,要放到后期的租金里来返还。王女士说,刚开始约定每3个月交一次租金。前一段时间都没有问题,但是从去年12月份的时候,租金就开始不付了。
“一开始说,3个月返还一次租金,太多了,要改成一个月一次,”王女士说,对自己而言,按月还是按照季度来支付,没有任何的区别。但是,她慢慢就感受到对方是在套路自己。12月份的租金没给,当时询问说是资金紧张。之后,2023年1月份以及2月份也都没给。到了3月份,经过反复沟通,对方终于表示可以给钱,但是前三个月的房租,一次性结清有点困难,需要分期付清。在以后每个月的租金里,都会还一点。但是,到了5月份以后,这个钱又没有消息了。
王女士说,当时帮忙牵线的中介已经不干了,她每次联系对方,只能通过全国的热线电话。每次催几遍,对方就会说很快会处理。“最令我气愤的是,之前还强制让我免除一个月租金,”王女士说,当时对方态度很强硬,不免一个月租金,剩余的租金就不给了。现在,房屋已经租出去了。而据她了解,租客也已经交了租金。
“租客交了租金,我们房东没收到钱,他们就是个中介,这钱到底去了哪里?”王女士说,更令她无法理解的是,此前她提出要解除合同,遭到了对方的拒绝。因为都是电话联系,她也找不到对方的工作地点。而且,租客已经将钱交了,她也不能把人家赶出去。
调查:
租客、房东均被宰
“美丽屋”多次被通报
6月6日,记者采访了负责管理王女士房产的青岛美丽屋工作人员王经理。王经理说,他只负责管理这一处房屋,具体的往外出租等问题的对接。公司所有的钱,都在总部那里。他只能帮王女士提交申请,至于问题出现在那里,是否回复,能否解决,都需要等总部来处理。
随后,记者致电美丽屋科技有限公司的全国客服电话。记者采访王女士遇到的问题,客服人员回复,具体咨询都需要发送邮箱统一进行回复。记者按照对方指定的邮箱发送了采访提纲,截止到发稿时候,一直没有收到对方的回复。
而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美丽屋”被投诉并不是第一次,而且多次上榜青岛城建局公布的“黑名单”。根据今年2月份,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最新发布《关于2022年11月、12月住房租赁企业投诉情况通报》,青岛美丽屋公司从2021年2月份开始,已经连续20多个月出现在名单中。不仅仅是房东投诉收不到租金,租客也多次投诉交了钱以后,要么是退房困难,要么是该退的钱不给退。此前,本报就从多次报道过,一些租客反映房屋已经退了,但是通过提交APP一直没有退钱。
“我们最大的难题就是投诉无门,”王女士说,一说有问题,就让找总部,而且全是电话联系。现在租金退不了,但是想解除合同也找不到人。租客也是受害者,也不能过去把人赶走。王女士希望相关部门能帮忙解决一下,有一个好的解决机制。
律师:
可起诉追偿
同时解除协议
6日下午,记者就此事件采访了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张宝清律师,张律师介绍说,房东将出租房屋委托房屋管理公司对外出租,房屋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租金支付给房东,如房屋管理公司拒不支付租金的,房东可以依法起诉要求按约定偿付租金,同时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返还房屋。由于房屋管理公司又已经将房屋出租给租客居住使用,房东在起诉解除合同返还房屋时,可以将在此居住使用的租客一并起诉,要求其腾退房屋,如由此造成租客损失的,租客可以依据其与房屋管理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要求房屋管理公司给予赔偿。“房东因委托房屋管理公司对外出租房屋而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建议市民对此一定要谨慎注意,防止发生纠纷造成损失”,张宝清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