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下车扶老人被撞身亡,她不该这样白白离去
女孩下车扶老人被撞身亡,她不该这样白白离去
2018年12月30日清晨5时多,卢明华乘坐朋友小黄的电动车回家,途经柳江大桥。她看到桥上一老人被一辆电动车撞倒而且没人去扶,于是说要去扶老人,让小黄把车开到河南桥头等她。没想到,在这个过程中,一辆小轿车突然撞过来,造成老人和现场另一男子死亡,卢明华重伤入院。事情发生后,所有人都在为卢明华祈祷,希望这个善良的女孩可以渡过难关。
事发现场
然而,昨天凌晨4时,噩耗还是传来了,卢明华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永远地离开了我们,青春定格在了23岁。
一时间,悲伤、失望、无奈弥漫在空气中,我们埋怨命运为何带走这个善良的生命,但是既然生命已经离去,我们就不能让她白白离去。
对于卢明华救人的行为,我们是不是可以授予其“见义勇为”的称号?我们首先来看看法律上对见义勇为的定性。见义勇为的主体是非负有法定职责或者义务的自然人;见义勇为所保护的客体,是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见义勇为的主观方面在于积极主动、不顾个人安危;见义勇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遭受正在进行的侵害的时候,义无反顾地与危害行为或者自然灾害进行斗争的行为。毫无疑问,卢明华的做法是承担了非自己义务的救人责任,不顾个人安危保护老人的安全。是符合见义勇为的特征的,所以在我们为卢明华感到伤心的时候,也在思考,有关部门是不是可以追授卢明华见义勇为称号?
自“小悦悦事件”和国人重新审视“搀扶跌倒老人被‘讹诈’”事件以来,路人的见死不救行为普遍存在,畅谈君认为,为卢明华追授“见义勇为”称号,是在法律层面肯定她的救人行为,这对社会也是有正面激励意义的。
对于是否对见义勇为加以金钱方面的奖励,大家也有不同的看法。有调查显示,多数人(80.4%)支持重奖见义勇为者;但也有一部分人认为,“见义勇为”不能用金钱来衡量,否则就是失去了道德层面的意义。对此啊,畅谈君觉得,见义勇为可以奖,但是奖金不能过高。过高的奖金将使得见义勇为成为一个一本万利的行当,甚至引发潜在见义勇为者的道德风险。但是,必须在名义上授予卢明华“见义勇为”称号,这代表着社会对该行为的肯定,对于救人身亡者也是一种告慰。
其实在卢明华刚刚住院的时候,就有公益组织向卢明华伸出了援助之手,他们的一句话,让我非常感动,他们说,“世界上最珍贵的,是一颗善良的心。平凡如她,仍愿意在他人遭受困苦时伸出援手,仍愿意用良心和不忍之心打量这个世界。奖励这份美丽心灵,不让好心人流血又流泪,让这个社会再多些温暖善意。”
当然,无论我们采取何种方式,卢明华都永远的离开了我们。生命只有一次,当我们在救人的时候,也一定要保证自己的安全。这不仅是对被施救者的负责,更是对我们及我们的家人负责。愿好人一生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