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可以改掉吗?应该怎样对待他们
同性恋可以改掉吗?应该怎样对待他们
对于我们正常的人来讲接受不了同性恋,给人的感觉就是心理不正常,是一种毁三观的事情。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很多同性恋者已经根本不在意了,甚至到了公开化的地步,让很多人无法接受。
那么同性恋的人可以改掉这毛病吗?
很难,也可以说不能。对于同性恋的人是天生的,如同吸烟一样,要比戒烟还要难,烟可以戒掉,同性恋却不能。
同性恋的人要比正常恋人爱的都要深,戒一时,但不可能完全戒掉。对于他们而言,都是原生态带来的,只能顺其自然,他们也知道很多人讨厌他们,也知道人人歧视他们,可没有办法改变。
只要活着就要忍受别人异样的目光,为了自己的幸福,只能生活在双面人中,为了立足只能躲躲闪闪,避开人群,过着老鼠的生活,隐瞒父母家人,同事,偷偷的追求自己的幸福。
在他们的世界里,所做的事情是见不得光的,每天只能偷偷摸摸地活着,现在大一点的城市都有他们的活动地方,比如说公园,洗浴场所等等。有很多人现在通过网络来寻找自己的另一半。
其实他们很可怜的,大多数人做着自己不想做的事儿。男生长大了,父母也会逼迫着结婚生子,可是并非自己情愿的,他喜欢的不是女人,这样做只能害人害己。
最严重的是他们很容易得病,就是艾滋病,对于这种情况也很容易发生,这也是人们很忌讳的一件事,一旦发现身边有这样的人,马上就会远离,毕竟这种会传染,也会丢掉小命。
同性恋可以结婚吗?
不可以,在婚姻法里是不可以的按照现行的《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同性是无法登记结婚的。但是,这并不等于我们的法律将同性婚姻完全排除在外,也不等于同性婚姻在我们这里就一定不合法。对于同性婚姻,我们的法律现状是,既不能完全排除其合法性,但又没有允许其进行合法登记的法律依据。
两个成年同性的人,如果去民政局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民政局可以不受理,因为登记同性间婚姻缺乏法律依据,不属于其受理登记范围。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角度看,民政部门不受理登记的这一行政行为。
但是,民政局不能说,他们这种关系是为法律所禁止的,是违法行为,是非法关系。同性间婚姻现行关系因为不受婚姻法调整,所以他们之间的关系不受中国婚姻法的保护,当事人不能根据婚姻法来主张配偶权等专属于男女夫妻关系的权利。
曾经有一个同事,大家关系一直相处很好,可是当他的事情被人们知道以后,都分分的远离他,不久后自己辞职离开了,因为没有办法在这种被异样眼光盯着下工作。
后来一次偶遇,他向我倾诉他的心理。其实他除了性取向有问题,其他和正常人没有什么两样,就像我们正常人恋爱一样,只是我们的传统没有办法理解他们,不能和西方一些国家一样。
在我们聊天的时候,可以看得出来他心里有着一种被认同的感觉,渴望人们可以像正常人一样接受他们。可是就连家里人都不能接受,只能偷偷摸摸地活着,一辈子也不可能过正常人的生活。
我们很多人认为同性恋是一种病,可是你没有办法检查出来他们有病,所以说让他们改掉毛病,是真的做不到,从出生就带来的,又怎么可以改变。
有些人也正常结婚了,甚至都有了孩子。妻子发现自己的丈夫有了问题,出轨了。当捉奸在床的时候,感觉特别惊讶,也感觉十分的恶心,对于这样的新闻大家都可能看到过。
如果你是一个同性恋者,真的不要去结婚,可以找共同的爱好者,虽然不可以结婚,但没人去管你和谁在一起,你们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请不要卷进正常的婚姻里。
对于同性恋者,更需要关怀和理解,只要他们没有危害社会,没有影响别人的生活,我们也没有必要去歧视他们,他们「她们」也应该有属于自己的自由生活。
其实我们真的没有必要歧视他们,在工作中和正常人没有什么两样,只是给我们的感觉不好,会认为是一种病。就像著名主持人金星,她有什么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