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死了土地怎么办,老人去世销户土地宅基地怎么办?
农村人死了土地怎么办,老人去世销户土地宅基地怎么办?
农村离世人口土地确权归谁?
一、老人无子女的
如果是孤寡老人,无子女的话,这种情况下,2008年土地确权,老人去世后,土地由村集体收回,归村集体所有。
二、老人有子女的
根据提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老人去世后土地确权归谁,主要看老人是以何种方式取得以及土地类型来进行判断,有些可由子女继承,有的则由村集体收回。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承包是以“户”为单位进行的。土地承包合同由“户”的代表与发包方签订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是按户制作并颁发的。以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承包,是以一个农户家庭的全体成员作为承包方进行承包,故很多机关部门认为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实际上这种认识是错误的,依照我国农业法的规定,承包人去世后,承包经营的土地依法可由其继承人继承。
(注解):承包地按“户”拥有,户上有人。地就不减,如果老人和子女没有分户,老人去世后承包的耕地、草地确权归子女名下。老人去世后户上没有其他人了,就属于“整户消亡”,其承包的耕地、草地由村集体收回在另行分配。
三、老人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林地。
老人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林地,无论老人和子女是不是分户,离地的土地确权都归其子女。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所以,就算已经分户了,老人去世了,子女可作为继承人继续承包林地,可对林地进行土地确权。
四、农村还有一些荒沟荒地等土地,如果老人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的承包。老人去世后,无论老人与子女是否分户,荒山荒地受益按照《继承法》继承分配,承包经营权可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然后土地确权由继承人进行。若继承人不愿意继续承包,可以将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转让费由继承人分配。
五、老人的宅基地
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所有,不能作为财产继承,但是房屋可以作为财产继承,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由继承的子女进行农村房屋确权,如果是城镇户口,则在登记备注一栏写清楚,非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即可。
所以说2018年土地确权,老人去世后的土地要么归村集体收回在另行分配,要么 则由其子女继续承包,继承登记确权。